
导读

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瑞平家园小区24万元公共收益闲置问题引发关注。居民称,这是小区交房以来首笔正向经营结余资金,现在却因为没有完成业主合规表决,沦为“纸面收益”。针对业主希望物管会牵头筹备业主大会解锁资金的诉求,属地部门依据相关条例,强调业主自治需以业主自主发起为核心……
小区公共收益如何使用?
今年3月起,“问北京”持续跟进北京市朝阳区瑞平家园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相关问题。这笔来之不易的小区公共收益,牵动着全体业主的心,而如何合法合规使用这笔资金,目前依旧悬而未决。
据小区业主林先生介绍,瑞平家园自2019年交付入住以来,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收支基本持平,甚至时常出现亏损。直到2025年,小区公共经营项目才产生近24万元的收益结余,这也是业主入住以来,小区首次实现正向收益结余。
即便有了收益结余,业主们也无法随意支配这笔资金。按照规定,这笔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,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共同表决才能确定。如若无法完成表决流程,这笔近24万元的收益就是公示报表上的“纸面数字”,无法惠及全体业主。
“问北京”此前报道:
小区公共收益,咋就成了笔“糊涂账”?
小区公共收益只是“纸面数字”?到底怎么发给业主……
公共收益使用 需业主表决
针对公共收益使用的表决形式,记者咨询了朝阳区房管局物业科。相关工作人员明确答复,业主表决、征集业主意见并不强制要求召开线下业主大会。但该事项有明确的监管要求:所有业主表决、意见征集相关工作,都必须在属地街道与社区的指导、监督之下规范开展;业主私下自发组织投票、征集意见,不具备任何合规效力,无法作为资金使用的审批依据。

小区位置/百度地图
随后,崔各庄乡政府也就成立业主大会、筹备业委会的相关事宜作出正式回复,回复内容严格依据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。
回复称,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%的,5%上的业主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%以上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均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;我乡收到书面申请30日内进行审核,对符合成立条件的,指定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,由组长牵头成立筹备组,依据本条例第39条有关规定推选业主代表,有序推进首次业主大会各项筹备工作。

物业收支情况表/小问摄
业主希望物管会主动履职
面对现行规则,业主林先生说出了小区面临的现实难题。瑞平家园属于超大型社区,业主群体庞大、诉求分散,如果单纯依靠业主自发力量,筹备业主大会、成立业委会,实操难度大,几乎很难落地。
在林先生及多名业主看来,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(物管会)的核心工作职责,就是牵头筹备业主大会、推动业委会成立。针对当下公共收益无法使用的僵局,业主希望小区物管会能够履行本职工作,主动牵头推进相关筹备工作。

瑞平家园属于超大型社区/小问摄
乡政府:物管会包办前期工作不现实
针对业主提出的诉求,崔各庄乡政府工作人员近日再次给出答复:现行相关管理条例中,对于物管会在成立业主大会前期应该做哪些工作,其实并没有明确要求。
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,物管会相关工作没有统一硬性标准,是否协助筹备业主大会,不同社区做法各不相同,主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而定。业委会与业主大会本质属于业主自治范畴,核心还是需要业主自主发起组织。
这名工作人员还介绍了基层工作中的常见矛盾:部分小区曾出现过两极分化的业主意见,一部分业主希望社区、物管会协助筹备大会,另一部分业主则提出反对,认为基层部门不该介入、偏袒部分发起业主,多方矛盾也让社区难以抉择。
除此之外,官方划定了清晰的权责边界。成立业主大会有不可逾越的前置条件,需要征集5%以上业主的签字,该项工作只能由业主自行完成,社区、物管会均不能代为操作。只有业主自主集齐对应签字,向乡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后,社区与物管会才会介入后续工作,包括组建筹备组、制定管理规约与议事规则、组织线上或线下会议及投票等相关事宜。
“不少业主想着全程让社区、物管会包办所有前期工作,自己不参与、不奔走,这种想法并不现实。业主自治,终究需要业主主动迈出第一步。”乡政府工作人员如是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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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问 说
拥有公共收益却无法支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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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丨王小孟 编辑丨王小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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